[附注] 为什么要“对 𝑇 一般化” Glomzzz 2026-10-10 About 在 [定理] 保型 的证明中,E-If 是 [定义] 一步归约 的条件归约规则,类型关系采用 [定义] 类型与类型判断 。处理这个情形时, 归纳假设 用在 𝑡 1 上,而 𝑡 1 的类型是 Bool,不一定是 𝑡 的类型 𝑇。如果要证的性质写成“对这个固定的 𝑇,𝑡 ′:𝑇”, 归纳假设 就只能谈论这个 𝑇,在这里用不上。所以要证的性质必须写成“对任意 𝑇,若 𝑡:𝑇 则 𝑡 ′:𝑇”。这个细节在自然语言的证明里很容易被略过, [定理] 确定性 的证明里对 𝑡 ″ 也做了同样的处理。 References [定理] 保型 [preservation] [定义] 类型与类型判断 [types-and-typing-judgments] [定理] 确定性 [determinism] [定义] 一步归约 [one-step-reduction] [定义] 归纳假设 [induction-hypothesis] Based on Typsite